证券之星消息,12月30日,证券公司LOF最新单位净值为1.2435元,累计净值为1.2435元,较前一交易日上涨0.0%。历史数据显示该基金近1个月上涨0.75%,近3个月上涨6.0%,近6个月上涨51.13%,近1年上涨32.16%。该基金近6个月的累计收益率走势如下图:
证券公司LOF为指数型-股票基金,根据最新一期基金季报显示,该基金资产配置:股票占净值比1.86%,债券占净值比0.07%,现金占净值比5.8%。基金十大重仓股如下:
该基金的基金经理为董瑾,董瑾于2019年12月31日起任职本基金基金经理,任职期间累计回报16.58%。期间重仓股调仓次数共有10次,其中盈利次数为2次,胜率为20.0%。(重仓股调仓收益率按重仓股调入调出当季的季度均价估算而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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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,被告人孙志刚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。孙志刚受贿数额特别巨大,犯罪情节特别严重,社会影响特别恶劣,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,论罪应当判处死刑。鉴于孙志刚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,到案后有重大立功表现,如实供述罪行,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股票实盘配资公司,认罪悔罪,积极退赃,受贿所得及孳息已大部分追缴到案,具有法定、酌定从轻处罚情节,对其判处死刑,可不立即执行。同时,根据孙志刚犯罪的事实和情节,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,终身监禁,不得减刑、假释。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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